法律问答

去年六月份我被打,十二月份当时去法院调解时打人者已被拘留,打人者父亲当天给了我医药费,其它费用分期给,和解协议书是今年四月份一次性给清,只到现在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过,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做才能尽快拿到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9 00:50:1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被打了应当报警处理。对于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或由公安机关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受害者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