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原户籍地不接受户口怎么办

2024-04-19 06:1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您好,您是把户口迁回原籍吗?村里是以什么理由拒绝的?您可以起诉要求村里接收
  • 你好,可以去户籍管理部门补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