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拆迁安置纠纷是属于涉及财产的诉讼,诉讼费用依据涉案财产的数额按一定比例收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
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