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期可以办理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
2024-04-19 08: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孕期离婚怎么办理
    孕期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1、离婚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离婚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3、离婚登记。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二、怀孕期间的离婚协议书书写方式是:
    怀孕期间的离婚协议书书写方式如下:
    1、写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写明子女出生后抚养权归属协商一致的意见。
  • 孕期离婚需要的手续是:采取协议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等待离婚冷静期,无异议的,离婚冷静后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由女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办理离婚证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一)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
    (四)双方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五)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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