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撤回了要约后要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9 09: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撤回了的处理方式是双方不再受要约的约束,因为要约撤回表示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法律关于撤回要约的规定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
    如果在要约到达相对人之后才到达,是不能撤回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要约撤回的条件主要包括:
    1、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由要约人做出;
    2、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不属于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
    4、要约撤回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
    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撤回要约产生法律效力要求满足以下条件: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撤回要约的情形要符合法律规定及其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