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复议不受理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
2024-04-19 09:3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