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说我是一名长期工人,但工作了两个月后辞职了。我提前一个月离开了。商店经理突然告诉我,工资是根据暑期工人支付的。长期工人必须工作超过2个月。这合理吗?我没有签合同

讨薪
2024-04-19 09:5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自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工作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署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将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签订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