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定金和订金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
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