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可以分期还款吗?

2024-04-19 12:0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是否可以分期还款,应由被执行人自行和债权人进行协商。只要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就可以分期还款;否则必须按判决履行。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要填写法院固定执行申请书,也可以自行书就执行申请书交法院,另外,必须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要有原承办法官注明已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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