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的债务人追债

债务追讨
2024-04-19 12: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对债务人追债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追债的方式,以下: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债权人与债务人有什么不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具体如下:
    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
    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
    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追债属于什么纠纷
  • 债权人起诉之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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