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立案时,申请执行金额较少,如何补救?谢谢你

债务追讨
2024-04-19 12:5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解还要交执行费。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 你好,对方借钱不还想要强制执行,需要先到人民法院起诉,拿到判决书后,对方还是不还钱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书中的要求执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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