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国家工伤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工伤索赔
2024-04-19 12: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x应赔偿月数;
    2、一级赔偿24个月,二级赔偿22个月,三级赔偿20个月,四级赔偿18个月,五级赔偿16个月,六级赔偿14个月,七级赔偿12个月,八级赔偿10个月,九级赔偿8个月,十级赔偿6个月;
    3、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当事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穿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的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为25个月的的本人工资;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工伤的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为25个月的的本人工资;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工伤赔偿标准依据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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