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虐待子女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确有悔改之后能恢复监护人资格吗

子女抚养
2024-04-19 12: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还能恢复,但要符合恢复的法定条件。法律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资格被法院撤销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监护人不能恢复外;监护人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形将其监护人资格予以恢复,同时法院终止指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 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有可能可以恢复。监护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通过申请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恢复:
    1.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
    2.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
    3.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 监护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通过申请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恢复:
    1、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
    2、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
    3、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