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该应该怎样认定

暴力犯罪
2024-04-19 14: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1、行为人以威胁、要挟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取得了数额较大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即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2、如果行为人敲诈勒索并未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没有交出财物;或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的,均属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和未遂可以以是否对他人的财物实际取得作为标准,若已实际取得,则可以认定为构成既遂。《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判断敲诈勒索罪既遂还是未遂,应以犯罪人是否实际取得他人财物为标准。
    如被害人已按犯罪人的要求将财物交付于特定的地点或交付于犯罪人所指定的特定的人,但犯罪人尚未前往取得就被抓获的情况;
    由于被害人是按犯罪人指定的地点或人进行交付的,故仍应视为犯罪人可以实际取得该财物,宜认定为既遂。
    但对于被害人事先报警,公安机关已然布控,只待犯罪人前往指定地点取钱即将其抓获的,应认定为未遂。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