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两年前我被打了,报警了,但是我从来没有抓过任何人。我现在想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9 17: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你如果被人打了,你去报警的话,警察不会拘留你。打架被拘留,第一,你还手打了别人,你跟对方没有取得和解,警察就会把你们两方都拘留。第二,你把别人打成轻伤了,你会比拘留。警察当然不会拘留你了,你是受害者,要拘留的是施害者。当然如果对方有关系,可能会把你冤枉进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报警了,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一般会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可能会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