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的邮件合同有效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9 17:5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邮件形式订立的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邮件形式订立的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合同用邮件方式有效。使用邮件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邮件属于电子合同的一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认可对方的邮箱地址,在邮件中应当能够证明合同的内容真实有效。法律依据:《电子签名法》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