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规定骗借条是哪些意思?

2024-04-19 18: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借条是否能认定诈骗,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有借条一般是不算诈骗的,有以下条件的算诈骗:
    1、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具有非法占有;
    2、行为人往往通过虚构事实、隐瞒事实取得对方信任;
    3、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表现为随意挥霍。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有借条一般是不算诈骗的,有以下条件的算诈骗:
    1、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具有非法占有;
    2、行为人往往通过虚构事实、隐瞒事实取得对方信任;
    3、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表现为随意挥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