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男朋友在一起时租房子,合同是他签的,我没有房东微信,房租我转给男朋友,男朋友转给房东,现在分手了我想要回押金,男朋友不给,在一起时家里花销基本是我花,他上学吃饭的费用都是我付,请问这些钱可以追回吗?

房屋租赁
2024-04-19 20:12: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 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法律规定,这些现金属于质押。虽然丢失了押金收据,但只要没有违约的情况,房东就应该退还押金。在交押金时,房东给开的收据是一式两份,房东本身有留底。
    所以,你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你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给你。你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你收到了押金。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
    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