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履行地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19 20: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履行地确定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确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标的为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有: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 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 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 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 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 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 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 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 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合同履行地确定的规定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