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调解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开始执行

起诉离婚
2024-04-20 02:1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不执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调解书过了执行期如果在作出判决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期限从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满日开始算。法院调解书过了执行期就不能申请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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