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南方婚内赠与别人的东西与金钱在没有证据是小三的前提下是否可以要回?

婚外情
2024-04-20 02:1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 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法律分析:赠与小三财产,可以追回。主要理由为:
    一、男方为情人或者小三赠与资金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属于无效行为; 二,同时, 是为了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三,主体方面,可以单独起诉或者与男方共同起诉第三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应认定为无效。
    想要回小三花的钱,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到证据,比如对方的信用卡消费情况,银行卡流水情况,以及有没有消费凭条等等,有了确切的证据后还可以套出对方口供录音或书面凭证等,但是要注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方式要合法。有了证据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