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拆迁人如何应对,公安机关在拆迁中的行为?

拆迁补偿
2024-04-20 03: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被拆迁人遭受强制拆迁的时候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如果是政府的强制拆迁的,那么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可以申请行政赔偿。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诉讼,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诉讼,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被拆迁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反抗暴力拆迁情节严重的会被拘留。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向公安报警,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
    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被拆迁人遭受到非法暴力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