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刑事案件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
2024-04-20 08:1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批捕后若满足取保候审条件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一、批捕后 取保候审 找谁 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 犯罪嫌疑人 家属或者 律师 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
    二、 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对于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七十九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四、 取保候审期限 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 二审 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 一审 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相关的犯罪者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时,相关的法律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相关的犯罪者被我国的办案部门进行相应的批捕。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相关的嫌疑人可以提出相关的取保候审,向办案的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这类案件。
  •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在任何阶段都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会继续,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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