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都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著作权
2024-04-20 10:36: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双方的合同处理
  •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质权须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和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
    4、对于未清偿的债务,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