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抵押权是否优先于债权呢

抵押担保
2024-04-20 13: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优先受偿权指抵押权人、质权人对抵押物、质押物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其他无抵押权、质权的债权人
  • 需区分不同状况: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担保人(质押人)是股东,股东需承担担保责任;而无抵押债权中,债务人是公司的,一般无需股东承担责任,则不存在是否优先问题;如果股权质押中债务人是股东,该股东其以在其他公司股权做质押,则相比较该股东的其他无抵押债权,则质押应优先
  •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