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招标投标的争议是怎么回事?

招标投标
2024-04-20 14: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1.招标投标当事主体 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民事主体指招标人和投标人(还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行政主体指进行行政监督的国家机关及其授权机构。
    2.招标投标争议的类型,按照争议的当事主体分为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两种类型。民事争议是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行政争议是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