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长时间扣押东西不还怎样处理,怎么规定

2024-04-20 14:2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
  • 你好 起诉解决即可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中没有对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果查明之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进行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有关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对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侵害人合法财物及其孳息,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侵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和估价后,及时发还被侵害人。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侵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