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别人合伙开了一个公司,但是注册是他个人的名字,并且没有签立合同,但是当时房租是我出了一部分资金以及使用的器械是我本人购买的,现在退伙不干,东西都还在店里,我可以要求他返还我出的资金吗

合伙企业
2024-04-20 1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退伙是协商一致后即可的,比如就明确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 你好,合伙退伙有个除名退伙,即指出现有以下情况: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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