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是,企业应当在纳税年度内,依法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的相关程序。
《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一百零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所得发生地,是指依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原则确定的所得发生地。
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之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