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什么在我国宪法第一章的总纲中没有规定财产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财产权是指公民对私人财产的权利,亦即私人财产权。私人财产权既包括对私人所有的生活资料的权利,也包括对私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的权利;既包括公民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也包括公民对个人合法取得的公共财产的权利,如土地的使用权等。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