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暑期工说他将在8月底离开,然后在25日有东西要离开。老板没有给工资,不得不扣除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0 17:0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不要工资后就直接走人,如果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一般不犯法;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犯法,需要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除其工资,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其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工作到30号,是合同约定吗?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