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征收方以危房为由强拆,怎么办,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拆迁补偿
2024-04-20 18: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违法强拆可以向征收办上级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被征收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违法强拆可以向征收办上级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被征收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危房的拆迁补偿和普通房屋的拆迁补偿存在较大的差异。普通房屋拆迁时,被征收方可以根据参考周边类似房屋价值,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是产权调换;而对于危房拆迁而言,其拆迁补偿会根据危房的不同等级进行确定,其补偿数额较低。
    只要房屋手续合法,拆迁方就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来进行司法强拆,无权做“拍脑袋决定”。任何违法克扣拆迁户补偿的行为,我们都要坚决抵制。法律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