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家小孩在校期间在校教室里上课自习课期间被另一两个同学围着,一个同学一脚踢我家小孩至伤,现在已经住院动手术了,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金额。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0 18:34: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由于被同学踢伤,可向同学的法定监护人要求赔偿。若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情况需要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来衡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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