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一个装修工程被甲方承包了乙在给甲方干活乙叫了我父亲去干活,没干几天我父亲在干活时掉下来腿断了 这个医药费和误工费应该找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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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就是工伤保险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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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
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
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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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