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商业贿赂;
2、对在网上提供的产品进行不符合产品本身质量的虚假宣传;
3、对他人的产品污蔑、诋毁;
4、抄袭他人的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