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小车停在小区地下室车位,但不是停在自家车位上,于昨天车内东西被盗及将车锁弄坏了,今年车位费没交,那么物业是否有责任赔偿。

2018-08-16 16:5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物业的责任:

    1、公共设施、设备的漏、淤、溢问题。公共设施、设备、管线由于建设质量差、年代长久、失查、失修等因素造成对小区业主财产的损害问题。典型的事件比如“水管爆裂” 、“线路短路”、“电梯故障”等。
    2、公共建筑部分由于年久失修损伤行人的问题。典型的事件如围墙倒塌、外墙体脱落损伤行人等。
    3、公共娱乐服务设施故障或公共物件管理不善造成业主损伤问题。典型的如客人在游泳池范围滑倒、沙井盖(室外排水通道或地下管道井上面的盖子)缺失或公共物件摆放不当造成行人绊倒等。
    4、管理公司雇员知情却未进行劝阻的由业主违反规定造成的影响邻里和他人的行为。典型的事件如装修不当影响邻里、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损害公物和私人财产等。
    5、公司雇员疏于管理造成业主财产责任性损失。
    6、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管理上的失职。

  • 1、先报警立案,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2、再报保险公司,避免更大财产损失。
    3、如果车上装有定位系统的就请为你安装的企业为你设法定位,同时报警追回汽车。
    在所报案的派出所接代处可以查询遗失物、被盗物的清单。如果该物已被找回,办理相关手续即可领回。但是前提是已破案。 如果警察方面跟你说要留下先作为物证使用,可以要他们拍下该车照片,一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刑事诉讼法有相关赃物方面的规定,要求3日内返还被害人。
  •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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