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问行使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4-04-21 12: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
    一、在判决书中明确保证人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可直接申请执行;
    二、未明确的,则必须另行提起诉讼。基于以下两点考虑对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加以必要的限制: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能存在恶意串通的现象,从而损害主债务人的利益。
    依现行做法,只要保证人向债权人在主债权范围内履行了债务,那主债务就必须无条件地向保证人履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了以物抵款的解决方案并履行完毕,使保证人原来并不值钱的货物价格倍增。
    当保证人就此向主债务人追偿时,主债务人只能怀疑有可能串通,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
    2、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形式为以物抵款,但当保证人在行使追偿时却坚持主债务人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主债务人却没有选择的余地。
    这样,明显有违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法律分析:行使追偿权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
    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1、行使追偿权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追偿权,根据各国民法通说,主要来自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