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
2024-04-21 15:2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无法继承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财产非个人财产。但是若在农村宅基地上有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则房屋可继承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1、农村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因此,宅基地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如果宅基地上已建房,房屋可以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我国农村遗产继承中,宅基地继承很常见,下面我来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民个人出资在宅基地上建造居住的房屋,在其死亡后成为遗产,继承人均有权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一旦作为遗产被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随之也被继承,无论继承人是否本农民集体成员,也无论作为本农民集体成员的继承人是否已有宅基地,均可通过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登记而成为被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房屋在此是宅基地使用权存续的依托,一旦房屋灭失,房屋所有权即灭失,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消灭,则农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