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诉时,已经交了诉讼费了,判决书上出来一个案件受理费,请问这个案件受理费还用交吗

2019-07-10 13:1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这一项诉讼权利叫上诉权。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根据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其他裁定,都不准上诉。调解协议也不能上诉。  
    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对判愉提起的上诉期为15日,裁定为10日。居住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60日。  
    4、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诉讼代理人。这些人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
  • 提出上诉必须在十五日上诉期限内递交上诉状,并按照诉讼费缴纳办法缴纳上诉诉讼费用。上诉期内未递交上诉状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诉讼费,则视为放弃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此后不能再提出上诉。
    证据可以证明原审判决错误或者原审程序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 1、法院在法定工作日内,受理离婚案件的上诉。  
    2、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所以,只要是法定工作日,法院有工作人员上班,就可以提起离婚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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