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18年3月15日叫我协商离职,公司不提供补偿,我没有同意协商离职。因此公司给调岗,18年3月15日办调岗手续。18年3月16日去新岗位上班,新岗位的工作内容是开发新客户。公司订目标每天开发5个,我每天完成2个。18年3月21公司叫我办协商离职,同样不提供赔偿,我不同意这样条件的协商离职,也不认同他们每天5个客户的考核标准,因此公司在18年3月21日辞退我。辞退理由是调岗后,工作态度不好,与岗位不匹配。辞退没有提前30日通知,也没有给代通知金。公司违法开除,可不可以同时申请2个月的赔偿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共计三个月(我在公司一共干了14个月,赔偿金为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代通知金为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请问同时申请赔偿金和代通知金,仲裁委员会会支持吗?

仲裁
2019-07-10 13:40: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属于违约行为。首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未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开除员工的情况,只对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做了规定,此时,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而非义务。
    其次,公司的规定可以视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打成的协议,属于契约的一种,如果不按其执行,属于违约行为。关于申请赔偿的问题,因为属于违约行为,所以要看公司规定中,有没有相关内容,即公司是否规定不按规定开除员工应该对谁做出什么样的赔偿。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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