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办理居住证条件 社保断了能办理居住证吗

2019-07-10 13:48: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居住证的这四个条件分别是: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

    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 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而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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