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一、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
二、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三、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四、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
五、编写相关评估报告。
六、评估复核和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
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