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宅,共12楼的,入住10年,电梯经常坏。1楼的居民是否需要分担维修费用?

业主维权
2024-04-22 16: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业主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小区电梯坏了,维修费用应当由物业进行负责,用物业的维修基金进行修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