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电梯坏了,物业不管,经协调开发商提出,开发商与物业承担电梯维修费用,但是物业不出钱,在有就是物业管理脏乱差。

2018-08-16 17:3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物权法》第80条明确规定:“建筑物其及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电梯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设计、施工、使用都综合考虑了整体物业的需要,与建筑物的规模相配套。
    电梯的有无以及使用性能的还坏,对建筑物本身的价值是有重要影响的,关系到建筑物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在电梯费用的分摊问题上,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在电梯使用范围内对应的建筑物内全体业主,都应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电梯的费用。
    也就是说,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权力和义务对等,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 电梯的产权人为全体业主,如果通过合约的形式,委托给物业公司,那么电梯坏了,就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物业公司用维修基金维修。
    如果没有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小区,电梯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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