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探视权开庭应该怎样辩论?

子女抚养
2024-04-23 04: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视权开庭自己是可以依法辩解的,具体的规定如下:
    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2、法庭辩论应当按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顺序进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探视权开庭自己是可以依法辩解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2、法庭辩论应当按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顺序进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探视权案件开庭时,原告应当提出对方不让自己探视的证据,并与对方进行辩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