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异地起诉驳回的方式为提出管辖权异议,若是对方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以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自己的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