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公司合并时是否能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但是分立不可以

公司成立
2024-04-23 06: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分为两个以上新公司的行为。
    公司分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派生分立,另一种是新设分立。基本程序有: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工商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等。
    二、股东享有所有者权益,成为新公司的股东;职工享有劳动者的权益,成为新公司的职工,并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 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
  • 公司合并和分立之后的债务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承担,具体如下:
    1、公司分立的债务,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在分立前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债务归属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其他方式偿还;
    2、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在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