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转下的店面,换房东了,房租还有半年,到期以后新房东想要收回房子

房屋租赁
2024-04-23 07:4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人违约要求收回房子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你好,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还没到期,你可以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诉讼,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注意收回房屋的情形: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