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

委托代理合同
2024-04-23 08:18: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常见的无权代理有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行为
  •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
    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