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我老公名字,如果小三以和平的方式住进去,我可以让她搬出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23 11: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可以起诉的
  • 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
  •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离婚,且已经确定房屋的归属,那么该房屋的居住权应该归属于所有权人。另一方必须搬出,如果其拒不搬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其居住,那么属于双方自行选择的权力范围。
    第二,如果双方离婚时,没有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或者依法请求分割财产的,可以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